報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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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油鋼管有限公司職業(yè)病危害現(xiàn)狀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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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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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油鋼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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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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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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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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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縣東環(huán)路華北石油一機廠廠區(q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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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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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油鋼管有限公司職業(yè)病危害現(xiàn)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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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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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油鋼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河北省滄州市青縣東環(huán)路102號,2020年通過改制,由原華油鋼管有限公司(制管廠)、中國石油集團渤海石油裝備制造有限公司華油鋼管防腐分公司 、華油鋼管有限公司(防腐廠)合并為華油鋼管有限公司,分別命名為華油鋼管有限公司制管廠、防腐一線、防腐二線。主要生產高鋼級螺旋埋弧焊管,以及3PE外防腐、內涂層管件。
該公司主要主要包括制管廠(一廠、二廠、三廠)、防腐一線、防腐二線;公用輔助生產設施包括:生產保障中心、科技質量中心、倉庫、辦公用房、水電暖等。該公司改制前,制管廠(原華油鋼管有限公司)2016年9月完成職業(yè)病現(xiàn)狀評價,防腐一線(原中國石油集團渤海石油裝備制造有限公司華油鋼管防腐分公司)2017年3月完成職業(yè)病現(xiàn)狀評價,防腐二線(華油鋼管有限公司防腐車間)2020年11月完成華油鋼管有限公司防腐生產線改造提升項目的職業(yè)病三同時項目驗收工作。該公司每年按要求進行職業(yè)危害定期檢測,每年進行職業(yè)健康體檢。該企業(yè)為職業(yè)危害嚴重的項目,目前正委托滄州金原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改制后的新一輪職業(yè)病危害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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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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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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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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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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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茹娟、周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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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調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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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成軒、鄧如娟 劉金棟 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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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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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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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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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金棟 代晨 韓貝貝 張東啟 宋呈龍 張營 蔡鳴 金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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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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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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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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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婷婷 崔鳳枝 羅茜 孫穎 林騰韓秀蘭 張勝楠 孟婷婷 張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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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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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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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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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評價,該公司存在的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有:
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聚乙烯粉塵;
化學物質: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錳、銅煙、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環(huán)己酮、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紫外輻射。
該項目存在電焊煙塵、其他粉塵、聚乙烯粉塵等,本次檢測對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的各崗位進行了檢測,各崗位最終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規(guī)定的限值要求。該公司檢測的化學有害因素為: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環(huán)己酮、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銅煙、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錳等,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規(guī)定的限值要求。該公司制管一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機械平頭,制管二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機械平頭,制管三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機械平頭崗位的噪聲強度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guī)定的限值要求,其中制管一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制管二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機械平頭,制管三廠內外焊縫磨削、管端整圓、機械平頭為輕度危害。其余崗位的噪聲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guī)定的限值要求。該公司紫外輻射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規(guī)定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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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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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通過對該公司原材料、生產工藝和產品等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的風險程度的分析與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根據《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wèi)辦職健發(fā)[2021]5號)有關規(guī)定,該項目屬于制造業(yè)中二十一項金屬制品業(yè)的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屬于職業(yè)病危害風險嚴重的企業(yè)。
通過評價認為,華油鋼管有限公司當前采取的職業(yè)病防護措施補充完善后能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該公司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對職業(yè)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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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1)加強對職工的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培訓,增強個體防護意識,并對重點職業(yè)危害崗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2)公司在職業(yè)健康管理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工作場所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進行一次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yè)危害現(xiàn)狀評價工作;(3)作業(yè)場所設置的警示標識必須清晰,如出現(xiàn)模糊不清或掉落等應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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